深圳市红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
内资--有限公司设立登记
内资—股份公司设立登记
内资--分公司设立登记
内资--集团公司设立登记
内资--集团公司设立—提交文件
一、
登记依据
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条。
二、
提交文件
1
、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;
2
、企业集团章程;
3
、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;
4
、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;
5
、组建企业集团,依照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须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,
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;
6
、国家试点企业集团,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。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801、802号
电话:(0755)82967915 传真:(0755)82967925 手机:13902942470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编号:粤ICP备05058389号